通知公告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地下室、病房楼等漏水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ZZYY20260518001;
三、项目预算金额:13.719668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见磋商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资金预算(万元) |
1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地下室、病房楼等漏水维修项目 | 项 | 1 | 13.719668万元 | |
合 计 | 13.719668万元 | ||||
1、付款方式:据实结算 ;
2、付款周期:61个月。
3、付款比例:项目完工并结算后付结算价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结束后无息支付;
4、工期:合同签订后工期30天 ;
5、质保期:5年;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7、资金来源:自筹;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和联合体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需提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
(1)无失信违法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上述网站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查询日期应在磋商公告发布日之后);
(2)近三年以来没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承诺书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显示企业资质资格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状态,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完整版相关材料,查询日期应在磋商公告发布日之后];
5、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30-17:30】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磋商文件通知为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以磋商文件通知为准。
十、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371-56580625
联系人: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