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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患儿家庭护理八项注意

日期 : 2014-04-11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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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难免引起发热,尤其对于儿童发热,不可大意。发热是机体抵抗疾病的防御机能之一。小儿的正常体温存在个体差异,因体温中枢神经发育尚不完善,易受环境因素影响。正常儿童体温在36℃至37℃之间,早晨26点稍低,下午57点稍高。患儿体温低于38℃为低热,38℃至38.9℃为中度发热,39℃至41℃为高热,超过41℃为超高热;连续发热超过两周为长期发热。

一、环境:清洁、安静,温度在18-20度,每天至少通风一次(将患儿转移到其他房间),以减少病菌在空气中的浓度。尽量减少亲友探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也有利于患儿的休息。

二、体温观察:每4小时测体温一次,高温患儿每1-2小时测一次。用退热药后如果出现大汗淋漓、面色苍白、软弱无力等虚脱现象,应及时喂水,并与医生联系。

三、特征观察: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呼吸等,伴有腹泻的患儿注意留大便标本化验。  

四、饮食:选择清淡易消化的流食或半流食,保证足够的水分供给。

五、衣服:发热的患儿衣服不易过厚,特别是婴幼儿不可裹得太紧,否则会影响散热,使体温降不下来。

六、皮肤护理:保持皮肤清洁,使患儿感到舒服。

七、物理降温:是一种可反复使用、安全有效的降温措施,可用于高热或有高热惊厥史的早期家庭护理,包括:头部冷敷、温水浴、酒精擦浴等。

八、药物降温:遵医嘱适当使用退热剂。
  (1)安乃近点鼻,适用于6个月以内的患儿;
  (2)口服退热剂,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3)注射退热药物,如赖氨比林等。

注意:所有退热药物必须遵医嘱执行,两次退热剂使用必须间隔4小时(有高热惊厥可按医嘱执行)。新生儿不用退热剂(只需打包降温即可),用药后40分钟可测体温,检查用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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