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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组织各分中心及所属急救站主任、护士长及业务骨干集中学习“省会郑州急救行业《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经顺利通过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大会宣读和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使我们对该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学习结束后,中心领导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急救条例进行了强调,指出各分中心、急救站要切实深入学习传达条例精髓,并将学习成果、宣传效果、落实成果纳入2014年急救站年度考核目标内容。接到通知后,我急救站积极响应中心号召,立即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条幅进行宣传学习。
20日上午8点,我急救站医务人员在高建凯副主任和谢俊清护士长的带领下逐条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高副主任详细传达了中心会议内容以及李艳主任所讲解的地方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及立法过程的艰苦程度,深刻解读了急救立法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依据,社会急救医疗的定义和公益性定位,社会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管理,关于特殊群体紧急医疗救治、社会急救医疗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法律的约束力是双方面的,在赋予权力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急救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继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为群众的生命安全、生活稳定做好保障和服务。谢护士长详细解读条例,结合平时工作实际情况和大家分析讨论,怎样把条例要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按照条例精神规范院前急救工作,让条例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