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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7号)(2017年第57号),认定我院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颁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证书编号:658。认定专业共10个,分别为:烧伤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妇产科、骨科、小儿呼吸科。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获得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得到CFDA认可。我院将借助这个平台,认真总结、积极改进,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各专业科室的临床试验水平,将我院建设成为一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新药创制研究,有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新药临床试验做出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