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瓶回收项目采购公告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瓶回收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YY20240327001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瓶回收项目;
4、内容范围:
序号 | 回收种类 | 规格型号 | 报价(元/个) |
1 | 一次性玻璃输液瓶 | 100ml | 0.053 |
2 | 一次性玻璃输液瓶 | 250ml | 0.053 |
3 | 一次性玻璃输液瓶 | 500ml | 0.053 |
4 |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 50ml | 0.053 |
5 |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 100ml | 0.053 |
6 |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 250ml | 0.053 |
7 |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 500ml | 0.210 |
8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50ml | 0.053 |
9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100ml | 0.053 |
10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250ml | 0.053 |
11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500ml | 0.210 |
12 | 一次性塑料输液袋 | 3000ml | 0.525 |
13 |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袋 | 2000ml | 0.525 |
14 | 血液净化液体桶 | 个 | 0.840 |
5、服务期限:三年;
6、预算金额:约3.3万元(据实结算);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30-17:00】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371-56580625
联 系 人:李老师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采购文件通知为准。